【概 述】 2012~201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审计部门坚持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服务作用。区审计局三年共实施并完成各类审计项目85项,其中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3项、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10 项、经济责任审计40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3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项、专项资金审计(含审计调查)6项,配合上级审计项目9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98309万元、核减投资2951万元,出具审计决定书3份,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194条,发现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2起,审计报告获区领导批示27件。2012年,区审计局获区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局领导班子获区“优秀班子”称号。2012~2014年,区审计局连续三年在全市审计业务综合考核(业务质量检查)中获综合先进;2013年获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先进单位。查莉萍获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政府投资农贸市场运作管理情况审计调查》获2012年度江苏省审计厅表彰审计项目和常州市优秀审计项目。 2012~201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审计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分 类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合计
审计项目数(项)
30
32
24
86
查出主要问题金额(万元)
76520
48015
73774
198309
核减投资
2076
515
2591
审计查出案件线索
1
2
出具审计决定
3
领导批示
10
14
27
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
28
37
29
94
【财政审计】 2012~2014年,全区财政审计以“推动预算公开,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思路,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同时,还对上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年中,除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外,还对13个区级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10个镇(街道)的财政决算实施了审计。审计中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从完善政策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在规范预算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强化预算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 2012~2014年,区审计局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共对40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建设,相继出台《新北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新北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制度, 破解先离后审、新官不理旧帐等问题,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持续加大任中审计力度,三年中任中审计的比例分别达到25%、43%、80%,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动性,使领导干部任前有经济责任告知、任中有抽审、任期有交接,审计有重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期相结合的审计监督体系;强化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制发《关于加强全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并按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制定镇(街道)、国有直属公司内管干部经审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对内管干部经审工作的指导, 大力推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12~2014年三年中,共对新桥初中、新龙湖音乐公园等7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审结项目2个,核减投资2566万元;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扎实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审计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明确监督范围,细化审计内容,规范业务操作;按照“合理分工、互相补位、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和区财政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财政审计联动机制,实现对竣工结算审计的全覆盖;创新审计方法,积极探索重点阶段、重点环节审计等方式,在新龙生态林项目上在全市首先采用审计行政指导跟踪督查的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审计工作思路,其做法和成效被中国审计报头版头条报道。 【专项审计(调查)】 2012~2014年,区审计局共实施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6项,项目涉及政府债务、社保资金、村庄环境整治、农机购置补贴、安置房清查等。审计注重从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和实现和谐社会出发,从宏观的角度和发展的角度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社保资金审计共取消了4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资格,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绩效审计调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修订镇村规划、加强涉农专项资金整合等审计建议,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促使1377.07万元的市政建设配套费足额上缴财政。安置房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在全面反映建区以来安置房总体建设规模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反映了安置房供需总体矛盾突出、安置政策修订滞后、结算工作不到位、资产管理不到位等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快安置房建设、完善拆迁安置政策等审计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整改督查】 2012~2014年,根据《新北区审计整改督查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区审计局继续会同区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对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并在全市首创由审计提请、纪委(监察局)组织牵头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查的模式。三年的审计整改到位率分别为94.4%、95.7%、71.4%。整改报告在对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事项进行披露的同时,重点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剖析,提出后续整改建议。整改督查报告共获区领导批示6 条,同时由区党政办以督查专报的形式进行转发。 【内部审计指导】 2012~2014年,区审计局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用国家审计的标准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内部审计业务操作规程》,修订《新北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全区内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赋予内部审计更强的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使业务开展全面向《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靠拢;加强人员培训,共组织3批60余名内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并用以审代训、联动审计等方式,提升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通过考核评比,对全区内审工作综合先进单位、优秀审计项目、审计科研和信息宣传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在全区基层内审单位掀起了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对全面提升内审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三年中,各镇(街道)、直属公司共实施各类审计项目2815个(含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查出有问题金额10943.44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2318.37万元。常高新集团获全国内部审计“风险与内控审计”领军企业称号,是江苏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监审合一】 继2009年区成立农村监察审计室和各(镇街道)审计室后,2013年,区审计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审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监察审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形成了区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区农村监察审计室、镇(街道)监察审计室“三级联动”的监察审计工作新格局。2014年,区审计局又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在掌握重大经济权、决策权以及下属单位较多的区级机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试点推行“监审合一”工作。“监审合一”充分发挥了监督力量整合优势,拓宽了工作领域,有力推进了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区“监审合一”工作经验被中国审计报头版头条报道,江苏卫视《廉政时空》栏目于2014年11月中旬专程来区拍摄了“监审合一”创新工作专题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