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常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始终把做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在依托我局现有网络平台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精细编排、努力打造精品网址。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 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新北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形成“局领导亲自抓,综合处牵头负责,部门各司其 职”的工作机制,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出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量质。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 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质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大量环境信息。二是在局办公大厅显著位置,开设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 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 与新闻单位开展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营造生态文明宣教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根据《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反馈,未有收到申请不予答复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发生3起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1起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新北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拓展方式、宣传力度等方面尚需完善,对环保系统条线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了便利。
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认真办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加大了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