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常州市新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要求,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编制。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一)高度重视,有序开展公开工作。自高新区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专门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由综合科、信息中心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和运行维护工作。并把依申请信息公开窗口与信访窗口合并办公,专门配备了2名信访工作人员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同时通过分局内、外网和市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效衔接,对内对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宣传、加大本局申请公开内容和范围。从管理动态到业务流程、从工作职能到服务承诺,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法、程序、依据、时限、收费标准公开化、透明化,从便民的角度、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和使用面。
(二)制度保障,有效落实公开工作。坚定不移实施《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工作报送制度》、《信息工作报送奖惩办法》,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纳入督查督办工作中,对于公开的办事项目明确办事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逾期未办结的,群众可进行投诉,分局将对其追究责任,并把受理投诉应当提供的条件、依据、手续、权利和义务等在网上公示。同时,还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从而真正确保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畅通渠道,阳光化推行信息公开。分局多管齐下,内外兼合,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阳光化。一是在分局网站设立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领导信息、机构公文、人事讯息、专项工作、财政预决算报告、职权目录、项目与资金、统计数据10个大类16个子栏目,坚持对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信息、征地信息、土地供应和出让、法律法规咨询、在线业务咨询等栏目的及时更新和维护,着重为群众答疑解问,排忧解难;二是加强内部刊物编制,一月一期编发《新北国土资源简报》,定期不定期编发《信访工作简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简报》,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通报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依托分局微博、微信两个平台,坚持不懈发布国土最新动态,通过将土地证登记办理流程、土地出让公告、建设用地预审结果的公告信息、业务流程发布到国土微信,便于企业、百姓进一步了解国土工作的相关情况。三是加强与国土资源报、新华日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高新区报、新华网、腾讯网、中国常州网等各类媒体沟通协作,宣传国土最新动态,2016年共被各类报刊、网站录用36篇,达到了宣传全覆盖,进一步促进广大市民了解国土工作,了解国土新政法规。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6年,我分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1件,内容主要涉及到保障产业园用地、建议农村原有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出台、房地产办证、加强滩涂复垦等方面。我分局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答复意见满意率达到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我分局按照《条例》和市局、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全年我分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58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68条,业务类信息110条,机构公文类5条,人事讯息类3条,计划总结类10条,其它类80条。同时及时办理电子来件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分局依据《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6年,分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03件,比去年增长17%。其中,分局直接受理信息公开44件,市局转办59件。分局直接受理的44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8件,都已对申请人进行答复;“信息不存在”11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件。市局转办的59件经审查已提供相关材料。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分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免费为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企业、群众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仍需细化、完善,指导本系统做好公开工作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强化。因此我分局在2017年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要做到几方面:
(一)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社会关注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内容的公开;深化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会议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工作,促进法治国土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以此赢得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 ,为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水平奠定基础,以便于更好地为企业、百姓服务。
(三)继续加强与各类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好分局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国土新动态、新政策、新法规,促使社会各界能够对国土工作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合理公开范围内切实保障社会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