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报来的《关于报批新北区西夏墅镇五台山路(富春江路-丽江路)、富春江路(天柱山路-五台山路)污水管道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西政发〔2016〕6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新北区集镇集中居住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常新委办〔2016〕57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新北区西夏墅镇五台山路(富春江路-丽江路)、富春江路(天柱山路-五台山路)污水管道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其中,五台山路(富春江路-丽江路)段污水管长537米,富春江路(天柱山路-五台山路)段污水管长492米,主管管径均为DN400,均采用球墨铸铁管。项目新建污水井43座,同步实施土方开挖、路面修复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1月24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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