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报来的《关于报批罗溪镇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罗政请〔2016〕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污水治理现状,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新北区农村污水管网及治理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常新委办〔2016〕38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罗溪镇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窑丼村、南站村、高巷村及幸福村,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村庄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污水检查井和污水处置装置。
1. 高巷村:新建污水管4045米,主管管径DN100-4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和 PVC管;新建砖砌污水检查井158座;设置污水处置装置15台(处理能力为 1台1吨/天、5台2吨/天、2台2.8吨/天、2台4.2吨/天、2台5吨/天、3台10吨/天);修复混凝土路面1242平方米。
2. 窑丼村:新建污水管1739米,主管管径DN100-4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和 PVC管;新建砖砌污水检查井58座;设置污水处置装置4台(处理能力为1台2.8吨/天、1台5吨/天、1台6吨/天、1台20吨/天);修复混凝土路面393平方米。
3. 幸福村:新建污水管1535米,主管管径DN100-4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和 PVC管;新建砖砌污水检查井50座;设置污水处置装置1台(处理能力为30吨/天);修复混凝土路面322平方米。
4. 南站村:新建污水管1859米,主管管径DN100-4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和 PVC管;新建砖砌污水检查井45座;设置污水处置装置3台(处理能力为 10吨/天);修复混凝土路面564平方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10万元,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2月23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