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龙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报来的《关于孟西路(孟河大道-孟城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孟西路(孟河大道-孟城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北起孟城东路,南至孟河大道,全长约3000米,红线宽度24米,新增用地面积7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桥梁2座,每座桥跨径20米,桥宽24米),同步实施雨污水、给水、燃气、强弱电、通信、绿化、路灯等市政配套工程及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交通设施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3382.72万元。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环评、节能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月9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月9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