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长江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报来的《关于振兴路(安西线-振兴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新长江发〔2017〕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B类改A类及追加建设项目计划会议纪要》(第12期),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振兴路(安西线-振兴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安家街道,南起安西线,北至振兴桥,全长约700米,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装工程、管线工程及配套工程。
1.铺装工程:新建道路两侧铺装,总面积约8500平方米。
2.管线工程:对沿线通讯杆入地,新建通讯管线,全长约800米。
3.配套工程:同步实施道路两侧路灯、行道树、信号灯等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96万元,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环评、节能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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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月2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