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报来的《关于报送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新墅发〔2017〕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西夏墅镇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的集中居住区,范围为南安河沿线(S239−团结河)污水网管改造和南安河(前薛村−S239)截污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检查井52座,修复路面面积25平方米,建设污水管网1484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新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环境保护及其他工作。你单位应严格做好环保工作,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节能等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六、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局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可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核准。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月2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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