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报来的《关于呈报“太湖西路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常新市政〔201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太湖西路延伸段工程项目,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境内,新增用地面积4640平方米,主要建设道路、雨水、污水、绿化、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等,其它管线预留管位。
1.道路工程:太湖西路由龙江路往西约45米,道路红线一般段宽度为14米,标准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其后往北至诚丰汽车辅道长约450米,道路红线一般段宽度为9米,标准横断面为9米车行道。
2.管线工程:雨水主管管径d500~d1000,主管管长约500米,采用钢筋砼管;雨水口连接管管径DN225~DN300,长约300米。污水管主管管径DN400,主管管长约500米,采用球墨铸铁管。
3.配套工程:同步实施路灯、绿化、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38.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8.0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63.64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4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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