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事局:
你单位二○一七年二月八日报来的《关于调整常州录安洲海事趸船浮码头及陆域监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海装备〔2017〕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项目变更事项明确如下:
一、变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改造常州录安洲海事趸船浮码头已建的20米平台,并在其下端新建100米长码头平台;陆域部分总建筑面积调整为476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749.8平方米、轻型溢油设备库建筑面积429.2平方米、重型溢油设备库建筑面积1034.2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建筑面积476.3平方米、防污染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46.5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二、变更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229.3万元。
三、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主体、其余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不作变更,仍按我局常开经计〔2015〕215号文执行。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7-320411-35-01-503517)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13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