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村(社区):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常新食药安委办【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把具体实施情况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新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旺盛,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协调配合,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保证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突出重点 加强监管
(一)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管
各单位要对节日活动场所、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蔬菜、畜禽肉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严打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全力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针对日常监管和以往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重点品种,依法实施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及时处置,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二)加强各环节监管力度
农业部门要抓好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的检查力度,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防控,落实好生产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屠宰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对风险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对进场经营者严格资格审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要认真做好餐饮量化分级管理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各镇街道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统一领导与协调,组织属地监管单位就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要组织基层村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区域内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地域,要主动安排相关监管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与巡查。要对辖区内的情况与信息进行收集,发生紧急情况必须要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 正确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栏等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科学饮食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消费意识。要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鼓励广大消费者参与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监控舆情 严守岗位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置,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区食安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15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区食安办,联系电话:85122939。
常州市新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