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省厅“防风险、补短板、抓规范、提能力”集中攻坚行动,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本地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原则,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和镇四个专委会成员单位,扎实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秩序,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区域、本部门全面开展“防风险、补短板、抓规范、提能力”集中攻坚行动中研判分析出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风险隐患和短板弱项,重点突出当前火灾易发、多发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工业园、易燃易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和消防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群租房、“三合一”和“九小”场所。
三、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等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落实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严格用电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运行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是否常态化开展。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工业园等区域还要检查其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规划落实、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器材装备配备及训练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镇派出所要加强联动,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全力投入此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2015年对全镇七十多家重点消防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从严查纠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整改,切实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关停一批严重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要求每名社区民警每天检查单位数不少于2家,派出所每周受案不少于2起。
(二)各专委会要主动开展行业部门排查整治,联合镇派出所、邹区消防中队对行业内突出尚未整改到位的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
(三)邹区消防中队要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大辖区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四)各村(社区)要联合社区民警认真摸排梳理辖区整治对象,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城中村、群租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结合实际,组建村(社区)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备专业消防器材,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增强实际应用水平和应对能力。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安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程宇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邹光华、政法委员周鹏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镇派出所设办公室,派出所所长吴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严格排查整治。坚持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政府,提请挂牌督办;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排查情况及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和警务平台系统。各村、社区及各专委会每周上报排查情况(附件1)至镇派出所;镇派出所每周上报1处风险点,同时汇总各村、社区及各专委会排查情况上报消防大队,并由消防大队统一汇总上报排查底册(附件2)至公安分局专项办,排查情况上报时间为每周三下午4点前。(联络员:吴京龙;联系电话:13861028506)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督导机制。镇派出所及邹区消防中队要组织对基础薄弱、问题突出的地方驻点帮扶,推动工作落实。镇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底册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检
查
内
容
是否办理消防手续
是否办理消防审核或设计备案手续
是□ 否□ 不涉及□
是否办理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
是否办理开业检查手续
1、是否建立消防制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
2、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是□ 否□
3、建筑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建筑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管网是否有水且压力充足
6、消控室是否2人值班且持证上岗
7、人员密集场所外窗有无设置防盗窗、铁栅栏
8、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情况
9、有无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
10、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11、员工是否受过消防培训
问题描述
被检查单位随同检察人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底册
县(市、区): 填报人:
地 址
排查火灾隐患
整改(查处)情况
责任辖区
(派出所/消防大队)
**单位
**地址
1.****
2.****
**派出所或
**消防大队
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发现隐患
(处)
整改隐患
罚款
(万元)
临时查封
(家)
责令“三停”(家)
行政拘留(人)
清理违规留宿人员(人)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重大隐患单位(家)
隐患集中区域(处)
备注:1.此表格由辖区消防大队统一(3月24日;3月31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4月28日)上报;2.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分开表格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