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常新爱卫【2016】年7号《关于开展蚊蝇消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镇复审除害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蚊蝇密度,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消杀蚊蝇活动,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
1、各居(村)民住宅区及各单位室内外环境,公共绿地、河岸、窨井、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垃圾中转站和下水道周围等。
2、各宾馆、饭店、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机关、学校等重点场所。
二、时间安排
5月1日起至10月31日,其中学校等有偿服务消杀时间为8月10日—25日。
三、防制措施
1、环境治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灭蚊蝇防病工作作为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环境长效管理,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保持密闭且定期清洗,不遗留散在暴露垃圾;公厕要定时冲洗,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及时清扫处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同时,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居民房前屋后的盆罐等积水进行清理;各村、社区要重点加强对死水塘、沟渠等蚊虫孳生场所的管理。
2、物理防制:不断完善重点单位的防蚊蝇设施,如纱窗、纱门、风帘等,室内尽可能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灭(诱)蚊蝇器(灯)、诱蝇笼、粘蝇条、蝇拍等。
3、化学防制:为了保证消杀蚊蝇效果,室外场所主要使用化学杀虫剂进行外环境消杀,要注意消杀药物的使用方法,要求现配现用,不可久置。不允许再填加高毒性化学杀虫剂。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同时尽可能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四、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力度。夏秋时节,气候温暖湿润,既是蚊蝇等病媒生物大量孳生、活动频繁的高峰季节,也是病媒生物传染病发病的高发时节。要充分利用横幅、橱窗、黑板报、电子屏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除“四害”消杀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除害防病工作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动手的工作局面。
2、各村、社区要广泛动员、具体部署,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彻底清除各类垃圾、杂物,清理室内外堆积物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消杀经费、组织人员、购置药械,做好各自的蚊蝇消杀工作。
3、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清理整治院内外环境,清除各类堆积物、废弃物、积存污水,疏通下水道等排污管道。同时对办公室、仓库、厕所、浴室、更衣室、集体宿舍、公共食堂等地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铲除蚊蝇孳生场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对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宾馆、饮食服务、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要严格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彻底治理内外环境卫生,完善防蚊蝇设施,垃圾密闭存放,并切实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场所内外清洁卫生。
4、环卫所要加强对镇区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房、果壳箱、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的卫生管理和药物消杀工作,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5、医院防保科做好蚊蝇防制的监督和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行业、“五小”行业、公共场所和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行业的除害消杀水平。
6、镇爱卫办统一采购对人体低毒无害高效消杀药物,并组织专业消杀人员进行机械滞留消杀。
五、资金来源:
镇政府将协调购买药物的启动资金,具体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对各有关单位进行有偿服务。联系电话:83211488。
希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把蚊蝇消杀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
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