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遏制警情案情高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群防群治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进五防”平安防范宣传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平安法治建设总体实际,遵循“全覆盖、易接受、见实效”的原则,迅速进入家庭、学校、社区、场所和企业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防盗抢、防火、防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毒品犯罪等系列宣教活动(简称“五进五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平安法治建设意识,提升防控风险能力,努力保持全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持续向好。
二、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6年7月初至2016年12月底,并分为两个阶段:
(一)走访宣传阶段(7月至10月):这一阶段通过镇综治科牵头开展专场咨询活动拉开序幕,各村(社区)迅速开展“五进五防”入户走访宣传活动,并确保在这一时段内宣传到户,宣传到位。
(二)成效观测阶段(11月至12月):这一阶段为走访宣传后的成效观测期,镇综治科、镇派出所通过对宣传前后相关案事件的发案数、案件性质进行比较、测评,以此评估各村(社区)的宣传成效。
三、组织领导
全镇“五进五防”平安防范宣传活动以镇综治科为牵头单位,以各村(社区)为宣传责任主体开展实施。镇派出所统一扎口做好各类宣传资料。各学校、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经发科、镇建管所、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镇安监科及邹区消防中队等镇综治委成员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相关条线的宣传指导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宣传形式
(一)开展“五进五防”走访宣传。7月份至10月份,各村、社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以村(社区)作人员、社区民警及村(社区)网格员为主体的宣讲队伍,进入家庭、社区、学校、场所和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常识、消防安全知识、防毒禁毒知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及防范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的走访宣传活动。其中:
“进家庭”宣传:由村(社区)网格员承包到户,对村(社区)村(居)民逐门逐户进行宣传。(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镇综治科、镇司法所、镇派出所。)
“进社区”宣传:充分利用村、社区、小区、楼道、警务室内的宣传栏及电子滚动屏等,张贴和播放“五进五防”宣传内容。(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配合单位:镇综治科、镇司法所、镇建管所、镇安监科、镇派出所。)
“进学校”宣传:通过“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我给家长写封信”、“我给家长布置家庭作业”等形式,让师生将安全防范带回家。(牵头单位:各学校;配合单位:镇综治科、镇派出所。)
“进企业”宣传:通过在企事业单位进出口、餐厅食堂、接待大厅等人员集聚地开展大众宣传,对财务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牵头单位:镇经发科;配合单位:镇司法所、镇安监科、镇派出所。)
“进场所”宣传:通过走进网吧、商场、饭店等场所,在其接待处、结账处和餐桌上张贴或摆放“五进五防”提示标语的形式进行宣传。(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司法所、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镇安监科。)
(二)举办安全防范宣传专场咨询活动。7月初,镇综治科、镇司法所、镇派出所将联合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奔牛法治文化公园举办全镇安全防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活动主要是宣传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侵害、防毒品等社会治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和自救方法等,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防范问题。
(三)开展综治平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活动期间,镇派出所要联合各村(社区)及其他相关单位,以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事件为素材,通过警示教育展等形式开展案事件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重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众型侵财案件及消防安全事故、危化品事故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地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深入吸取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防范活动,要将此次综治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到队伍配齐、责任到人、经费到位。走访工作开展前,各村(社区)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网格员进行统一培训,努力提升网格员的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为开展好宣传活动奠定基础。
(二)加强联动,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落实主体责任。其中:镇派出所负责协调邹区消防中队、银行等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并指导培训宣传队伍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宣传主体责任,开展入户走访宣传;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针对性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案事件的高发行业、高发地域、高发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形式,并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天天乐”等载体,提升宣传效果。
(四)强化考核,确保实效。为确保宣传出实效,镇综治科将会同镇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防范宣传活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以宣传活动前后发案压降的环比、同比等结果性指标为基础,创新宣传动作为加分项组成。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综治法治考核内容。同时,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上报在防范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并形成文字资料于每月25日前报镇综治科。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