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事业单位:
今年夏季,我镇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源头利用,严格行政管控,严明奖惩措施,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全镇未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起的严重污染事件。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防控秸秆禁烧难度大。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省十条”,保障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严格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进一步细化镇村组三级禁烧网络,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形成属地(各村、社区)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做好综合利用
各村要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全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机械化还田任务,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推广“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及“整村推进”等新型收储模式,下大力气解决秸秆收、贮、运的“最后一公里”难题。积极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强化巡查督查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巡查,加大对国道、省道、机场路两侧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行为。市、区环保局将继续组织巡查巡测,镇政府将每日巡查结果和火点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形式,通报给各村及相关部门。对通报的火点,各村要认真查找原因,迅速处理并上报结果。
四、落实政策扶持
镇对秋季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实行一定补贴,将按每亩5元补贴到农户,但要求农户决不能将秸秆焚烧,如有焚烧将取消补贴。另对各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将按每亩3元补贴给村委作为村级巡查监管经费。各村具体面积按秋季水稻公示面积为准,确保秸秆禁烧、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推进。
五、严格奖惩措施
如发现一个火点(含卫星遥感监测,市、区、镇三级巡查人员发现的),将扣除以奖代补款项的一半;发现二处火点,村委将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发现三个火点以上的,在年终环保工作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对全市通报的第一处火点、对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因秸秆抛河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对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田块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坚决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关于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关于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是保护环境,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为了认真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禁烧力度,建设“生态奔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圆满完成区政府确定的2016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程 宇
副组长:张浩新
成 员:梅卫峰 吴 克 葛定安 杨耀方
田伯良 眭文兴 沈惠娟 王立峰
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巡查办公室,设在环保科。由杨耀方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