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村(社区):
现将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常新食安委办[2016]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把具体实施情况及时上报镇食安办。在春节值班期间,如有突发或重要情况请及时与镇食安办联系。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常新食安委办[2016]1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市食品安全保障统一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开展对食品消费重点区域的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平稳有序。各监管部门要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深入查找、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区食安办将于2016年12月22日后,统一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专项督查,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品企业以及部分村社区等场所和单位进行巡查,具体单位另行通知。区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局要对农畜水产品、酒类、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炒货、糕点、饮料、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食品,依法、及时、彻底予以处置,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
三、监控舆情,做好应急值守
社会事业局要组织疾病预防及相关医疗机构做好突发情况收集和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妥善应对、及时报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随时报告。请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农业、社会事业部门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值班电话或值班安排报区食安办。
四、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
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力宣传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诚信模范,激励从业者积极树立“以义取利、见贤思齐”的价值追求。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请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分别于2017年1月5日和2月6日前上报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联系人:杜宁;联系电话:85122939;邮箱:xbfda@163.com。
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常州市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