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社区、物业服务公司:
为贯彻实施《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北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14〕73号)文件精神,切实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新体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镇物业管理水平,制订以下具体考核意见:
一、考核范围
奔牛镇相关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考核标准
按照《新北区奔牛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见附件1)执行。上级对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应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三、考核方式和计分
镇级考核由相关社区日常考核、物管科(参照区房管局物管科考核分)月度考核、镇长效管理考核三方面组成,实行加权平均,其中社区日常考核占60%,物管科(参照区房管局物管科考核分)月度考核占20%,镇长效管理考核占20%。
具体要求如下:
1.社区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社区负责实施,具体办法有社区制定。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以现场督促整改为主(考核标准见附件2)。主要做法是:社区在日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需物业管理单位整改的问题,由社区对物业公司开具日常考核整改单(见附件4),物业公司需在日常考核整改单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如物业公司未整改到位,又没有正常合理理由的,由社区在当月月度考核中双倍扣分。如果每月发现15处以上需整改的问题,从第16次起,每发生一起均应扣除双倍分数。社区应在《奔牛镇社区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日常考核标准》(附件2)填写考核分数于每月2日前上报物管科。
2.物管科月度考核(参照区房管局物管科考核分)。物管科月度考核由镇物管科牵头组织实施,会同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对物业服务公司情况进行考核。
3.镇长效管理考核。由镇城管组织实施,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见附件3)执行,将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报物管科汇总。以上三方考核由物管科每月汇总计算,报分管领导签字后结果运用。
4.因物业公司自身原因,对发生影响我镇各类创建活动,或经查实因处理不当发生群访、越级上访的,以及对物业管理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在当月三方加权平均中再扣10分/次。
四、结果运用
1.各级物业管理工作的月加权平均得分作为物业服务公司的月度考核得分以90分为标准,低于90分,安置房每扣1分扣发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经费300元,以此类推;商品房年度考核平均得分低于85分,建议该公司更换项目经理。安置房、商品房全年平均得分大于90分,年终镇政府将按每高一分给予500元的奖励。
2.区级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年度得分排行全区最后三名的,扣发安置房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经费5000元;商品房建议更换物业服务公司。区级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年度得分排行前三名的,奖励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经费5000元,由物管科做好登记。
3.物管科应填写社区物业管理结果运用登记表,每月报分管领导,结果运用中的合计扣(加)分、扣(加)款,扣(加)物业服务公司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附件1、新北区奔牛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2、奔牛镇社区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日常考核标准
附件3、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长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附件4、奔牛镇社区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整改单
附件1
新北区奔牛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分类
考评标准
分值
扣分依据
扣分
得分
基础
管理
(60分)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消防、高配电工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有复印件)。
2
从业人员未佩戴标志,每发现一个扣0.2分。
3
消防、高配电工从业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非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各类台账健全;建立本小区有针对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 次现场。
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台账不齐全。
未建立本小区有针对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未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发现一次扣0.2分。
未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装饰装修期间未做到每日巡查1 次现场,发现一次扣0.2分。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配备档案管理人员(主要指新、次新小区);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按规定时间留存备查。
未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未配备档案管理人员(主要指新、次新小区)。
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未按规定时间留存备查,发现一次扣0.2分。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信息记录);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未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发现一次扣0.2分。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信息记录),发现一次扣0.5分。
未做到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未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发现一次扣0.2分。
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小修及时,大中修申请、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
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小修不及时,发现一次扣0.5分。
附件2
奔牛镇社区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日常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基
础
管
理
(40分)
大堂、走廊、楼梯、地下车库、电梯轿箱、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整洁、完好、有序。
4
楼内大堂、走廊、楼梯、地下车库、电梯轿箱、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破损、缺失、脏乱,有违章(规)张贴、涂写、堆放等现象,每发现一项扣除0.2分。
排水设施、污水泵、化粪池等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楼内、外照明正常,应急照明启用,配电设施运行正常;监控安防系统运行正常;电梯三方通话正常;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要求,人员落实到位。
小区内排水设施、污水泵、化粪池等,楼内、外照明,应急照明,监控安防系统,电梯三方通话运行不正常,一处不正常运行扣0.1分。
8
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人员未落实到位,运行不正常扣0.5分,消防器材配备不合要求扣0.5分,人员不落实扣0.5分。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未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没发现一处扣0.3分。
物业服务标志破损,发现一个扣一分。
主要出入口有人值守;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 小时值守。
主要出入口无人值守,如无人值守又一次发现扣一分。
安防控制室未设专人24 小时值守,如无人值守又一次发现扣一分。
环境
秩序
小区内环境整洁,水面无漂浮物,无散养家禽、杂物堆放、焚烧垃圾现象。建筑垃圾堆放点设置合理且设有明显标志,并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完好、整洁;公厕设施完好,内部整洁,无违章(规)张贴、涂写,排水通畅,保洁及时,无粪便淤塞。
5
小区环境脏乱,水面有漂浮物,有散养家禽、杂物堆放、有白色垃圾、焚烧垃圾现象。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横溢的,发现一处扣0.5分。
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袋装化,堆放点设置不合理,未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未设围护或覆盖,未设明显标志,发现一处不合理堆放扣1分。
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缺失、破损、脏乱,发现一处扣0.2分。
公厕内外立面破损,设施缺失、破损,环境脏乱,粪便淤塞,有一处扣0.5分。
公厕内外有违章(规)张贴、涂写现象,有一处扣0.5分。
小区内花草树木无枯死现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绿地内无垃圾、杂物。绿地无损坏,无占绿、毁绿种菜现象;无绿地停车、堆放等现象。
发现有枯死苗木未补种有一处扣0.5分。
绿地被破坏,有占绿、毁绿(种菜1㎡以上、绿地停车、堆放等)现象,发现一处扣0.5分。
绿地内存在垃圾、杂物,发现一处扣0.5分。
垃圾筒放置在绿化带内或绿地上,发现一处扣0.5分。
小区内宣传栏、公告栏、景观灯(路灯)、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无堆放、停车、搭建等现象。
宣传栏、公告栏、健身(游乐)、景观灯(路灯)、信报箱等设施发现一处缺失、破损、锈蚀扣0.5分。
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一次扣除1分。
小区内秩序规范,无违章(规)张贴、涂写、悬挂、刻画、晾晒,无店外出摊、流动摊贩;无乱竖杆牌、灯箱,无店招破损现象;无违章搭建及未经许可擅自破墙开门等现象。
未经许可设置广告的;有违章(规)张贴、涂写、悬(披)挂、刻画、晾晒现象;有乱竖杆牌、灯箱、店招破损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有乱设摊、流动摊贩、店外出摊,发现一处扣0.5分。
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的;有破墙开门(窗)的,发现一处扣1分。
小区灭鼠、灭蚊蝇、灭蟑工作有序开展。
未按规定时间张贴灭鼠、灭蟑宣传告知单,发现一处扣0.5分。
无固定灭鼠用毒饵站或未按时有效投药,发现一处扣1分。
注:小区考核按物业企业管理与非物业企业管理分类考核,非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基础管理不考核,按权重比例计算小区得分。
被考核小区名称: 考核月份: 考核部门:社区物管会:
被考核单位签字: 考核得分: 特邀代表:
附件4
奔牛镇社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整改单
物业公司
奔牛镇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标准,我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4.
5.
希望你公司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一天内进行自行整改,如不整改,我们物管会将根据标准扣分。(如一天内不能整改完成,应与相关单位说明情况。)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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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物业公司: 送达人: (签字)
地址: (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