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现将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校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常新食安委办[2017] 4号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指导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更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区食安办结合本区实际,特编制学校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意见,请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学校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意见》
常州市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关于加强学校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意见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是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为加强学校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处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北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现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如下:
一、关于报告
1、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或者学校发现在校师生出现多人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的,均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事业局报告。社会事业局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符合食源性疾病爆发的,应当在接报后2小时内通报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大致人数、症状描述、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初步采取的措施等。
2、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初步调查核实,并与社会事业局、疾控中心等会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向食安办进行初次报告,报告内容为: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大致人数、症状描述、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等。
3、疾控中心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后,应当及时向社会事业局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根据对该事件的技术调查进展提交阶段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社会事业局将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转送技术调查报告。
4、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报告形式先行报告,书面报告形式后续跟进。
二、关于处置
1、社会事业局:接到报告后,社会事业局应组织疾控中心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要求学校配合疾控中心和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按照疾控中心和市场监管局要求做好调查准备。开展应急救援,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救治患者。
2、市场监管局:接到报告后,市场监管局应立即派出人员,对涉事学校进行执法调查和现场控制。调查目的是认定事故是否存在,调查事故责任和相关违法事实。调查内容主要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事件发生过程;现场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协助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疾控中心的初步调查结论采取必要的现场控制措施。
3、疾控中心:接到指令后,开展与事故有关的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是查找致病原因、致病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内容主要为:学校人数、班级分布、就餐饮水等基本情况;患病师生人数、分布、临床症状、就诊等初步调查情况;患者及对照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食堂人员、供餐、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卫生学调查;采集患者、对照、食堂加工人员生物样品及留样食品、水样、加工场所环境样品进行相关检验。
4、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现场派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互通共享信息,互相对调查工作提供协助和支持,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交流和确认。
5、涉事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配合调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关于信息发布
1、市场监管局应当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参考疾控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结论,对食品安全事故性质作出最终判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只能由市场监管局发布。
2、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社会事业局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的管理,在正式调查结论出台之前,不得以夸大、猜测的方式发布错误信息。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须与上报食安办信息口径一致。
3、食安办在向区政府和上级食安办进行例行报告程序的同时,应将相关信息告知相关镇(街道)、公安、宣传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区食安办要求提供支持措施。
四、有关要求
1、学校食品安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应急管理。社会事业局要将处置要求及时贯彻传达至各个学校,要加强对疾控中心的应急力量配备。市场监管局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作为重要工作抓牢抓好,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能够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2、各部门间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及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将进展情况向食安办进行报告。要加强对各自部门执法人员、学校、医疗机构和的信息管理,以正确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3、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后,全市正在筹划对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进行调整和明确,一旦全市对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明确最新要求,我区将及时进行调整。
4、食品安全法用语含义。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