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工程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新北现代农业园区(孟河镇)
工程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我镇工程服务单位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服务单位服务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核对象
参与我镇建设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造价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跟踪审计),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价款的20%作为考核资金,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检查考核方式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造价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审计单位(跟踪审计)在服务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对其在整个工程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三、检查重点内容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人员配备情况,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设计文件质量情况,关键技术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解决,设计联络的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管理情况,配合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等。
监理单位:监理组织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后期服务情况。
造价咨询单位(造价编制):业务水平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代理组织情况,招投标组织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跟踪审计单位:预算控制情况,变更造价控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奖惩
1.考核得分在85-100分的,全额发放考核资金;
2.考核得分在75-84分的,扣减20%考核资金;
3.考核得分在60-74分的,扣减50%考核资金;
4.考核得分在0-59分的,扣除全部考核资金,并记不良行为一次,累计有3个项目考核不及格的,清除出本镇建筑市场。
五、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下发各单位,告知其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奖惩情况。
六、其他
1、各被检查单位对照《新北现代农业园区(孟河镇)工程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考核。
2、本办法解释权归常州市新北现代农业园区(孟河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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