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孟河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孟河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和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家底清、过程明、管理严、制度全、队伍强”的总目标,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扶贫、惠农补贴三个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清理清查,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等各项措施。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建立更加完善的村(社区)“三资三化”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即资产、资源、资金)规范管理,提升“三化”(即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水平,实现全镇村(社区)“三资”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有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保障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成立专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6月底前,实施方案的制定。全面部署,明确任务与部门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11月底)。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稳步推进,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主要任务:梳理“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体系;排查下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资金,完善报批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开展涉农信息平台整治,整合资源,互联共享;巩固村务公开成果,完善内容,创新公开手段;培育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优秀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根据区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3.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对专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1. 全面开展涉农资金排查清理。针对农村集体三资,惠农补贴资金、扶贫低保资金三个方面,按照部门职责,重点查制度是否健全,资金审批流程是否健全,操作是否透明、过程是否规范,结果是否公开,监督是否有漏洞。根据风险点排查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进行落实。同时,对近年来市、区及我镇出台的有关“三资”管理、扶贫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等文件进行梳理、完善,汇编成册印发,尽快建立村懂业务、镇精管理的监管体系,实现“三资”运行的制度化和村务公开的信息化、阳光化操作。在扶贫领域,实现建档立卡及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扶贫项目和低保资金分配流程做到规范管理、有效监管;在惠农补贴领域。建立有效的惠农项目资金制度化管理体系和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利用与市级三农资金信息平台联网,实现项目申报、审批与补贴资金发放全程信息化,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及时有效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村、组集体所有的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弄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等情况。查清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资产,解决其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权能不符的问题。做到帐表、帐帐、帐证、帐据、帐实相符,并将清理后的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把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产、资源纳入管理范围,依法界定所有权,理清产权关系,对镇管村级资金及镇级财政借用村集体的资金,必须核对、理清权属往来;其他外借的资金必须在12月底之前回收到账,确保资金的安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必须全部进场交易。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和交易行为。村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四荒”使用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全部进入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严禁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防止集体“三资”流失。(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村工作局)
4.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根据区统一部署和具体时间安排,全区所有行政村将推行使用“村务卡”,并出台“村务卡”管理制度。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借记卡(或贷记卡),并将村集体备用金打入“村务卡”。村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务卡”进行,逐步实现“非现金化”,以提高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
5.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对现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软件,进行提档升级,拓宽服务功能。打造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农经监管信息服务的全开放系统,每个村应配备一台“三资”管理信息触摸显示屏,方便群众查询村级财务等相关信息,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省农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的通知》(苏农经〔2017〕1号)部署,以南兰陵村为试点,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民主、公开为途径,建立微信公众号,向农户公开推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试点完成后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村工作局)
6.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镇级层面将组织力量或采用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三年一轮回,对资金管理方面(收支入账情况、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发放、大额支出、“村务卡”结算等)、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债权债务管理方面、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等开展审计,并对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权债务、“一事一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对照省、市有关的“三资”规范化管理系列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追回集体经济损失,对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监察审计室)
7.强化警示教育与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防线。根据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全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对因指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审计室))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孟河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纪委(监察审计室)、财政与资产管理局、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农村工作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成立督查工作组,由镇纪委为组长单位,负责督查推进;成立业务工作组,分别由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农村工作局为组长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指导。
2.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镇级对各村、社区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是责任主体,对“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负全面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镇纪委(监察审计室)负责督查推进,同时协调好“村居廉线”与“三资”管理平台对接事宜;镇农村工作局负责统筹协调好全面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的业务指导;镇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负责通过人员调整、强化培训等方式,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的要求,加强镇、村两级农经队伍建设,负责抓好村务公开,做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资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清查,尤其是加强资金的审批把关和使用管理,同时协调好“网上村委会”与“三资”管理平台对接事宜;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负责各项惠农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清理清查,统筹协调整合各项惠农资金,充分利用好市级“三农”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规范项目申报、评审、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流程,开展资金落实情况综合性监督检查;镇监察审计室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审计工作的指导,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共同延伸审计农村集体经济。
3.注重宣传总结。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附件:孟河镇村(社区)“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