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区科技部门概况
一、区科技部门收支预算
(一)、区科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推进国家创新型园区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2.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软件企业和产品、民科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受托管理。
3.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管理全区科技支撑、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管理和使用区科学技术费用及各类专项科技费用,协同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
4.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负责全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荐和组织重大知识产权技术实施;审查全区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问题;负责牵头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处理全区专利、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申请及技术秘密保护等相关的行政事务。
5.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科技孵化器体系建设,协助负责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工作。
6.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引进和培育研发、技术转移、中介、咨询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负责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
7.负责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的组织工作。
8.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负责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献计献策活动,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科技拥军工作。
9.会同统计部门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综合处、高新技术产业化处、知识产权发展处、科技合作发展处等4个处室。
2.下属单位: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培育创新主体。加快培育以天合光能、星宇车灯、千红制药、宏发纵横等为代表的科技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立产权制度、成立产业技术联盟,鼓励企业围绕创新发展进行并购重组和跨域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以太平洋美诺克、联影医疗、爱尔威科技等为代表的科技特色企业,完善“创新支撑、融资服务”扶育体系,加大对企业上市关键成长期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企业多层次对接资本市场。加快培育以中简科技、大成镀膜、金刚文化等为代表的科技人才企业,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成为科技示范型企业。
2.建强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新型孵化器,深化与工信部国家级产业平台战略合作,大力建设“创客中国”常州基地,建成一批品牌特色鲜明的新型孵化器;推动区内重点孵化器向孵化链条的两端延伸,拓展投融资等私人定制业务,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全年新增创业平台4家以上。高要求建设新型平台载体,积极争取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区内布局,提升中科院遗传资源研发中心(南方)、浙大常州工研院等重大创新载体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服务支撑能力。高标准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推进“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外资企业在本地设立研发机构,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设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力争全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8家。
3.引育高端人才。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用足用好省“双创计划”、市“龙城英才”等人才政策资源,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双创之星”,全年争取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计划5项,省“双创计划”入选数在全市继续保持领先。加快引进海外科技人才,大力引进拥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国际一流科学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企业与中科院、清华、浙大、川大、兰州交大等深层次合作,着力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持续创新等能力。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制度。
4.拓展科技合作。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利用第十二届“5.18活动”、第六届省洽会等活动及市“天天518”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进跨区域开放合作。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面向欧洲,梳理全区国际合作清单,重点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项目,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检测检验机构和投资中介机构。通过深入基层、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鼓励企业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争取全年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90项,组织区级以上产学研与国际科技合作活动16次以上。
5.营造创新环境。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区内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引导服务机构高水平发展,加快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转化、质押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全年专利申请总数757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3000件;以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平台,把握企业对“拨改投”、“首投”、天使投等基金需求模式,力争全年为中小微科技企业争取省“苏科贷”等各类金融融资1.2亿元;积极探索与国际知名创投机构联合设立创业基金,鼓励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银行等新型业态;从技术难题攻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等方面入手,对企业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科技服务2000项以上。着力协调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力争帮助企业享受科技减免税7亿元以上,做好新一轮区级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制定。推进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做强“中小学生应急避险”等工作品牌,形成良好的公众科学基础和社会环境。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2017年度区级科技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收入预算
2017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4886.78万元。
2.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科学技术4707.26万元、医疗卫生2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707.2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21.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等。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07.08万元、项目支出4179.7万元。
第二部分 区科技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区科技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886.7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16.47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886.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886.7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8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6.47 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4886.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86.78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6.47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886.7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6.7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86.7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07.08万元,占14.47%;
项目支出4179.7万元,占8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86.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6.47万元,增长11.82 %。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88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6.47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
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470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0.89 万元,增长10.08%。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4.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3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1.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2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3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7.0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1.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52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3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8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6.47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7.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5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会议费、公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9.85万元,比2016年增加8.24万元,增长15.97 %。主要原因是:科技经费的增加及人员的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科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3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科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场租金及参会人数增加。
科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干部教育培训班次的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科技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