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7]55号)和《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北区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委办[2017]155号)文件精神,针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底数不清,管理不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属地负责,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止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履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办、城管办、政法中心、建管中心、卫生院、交警中队等统筹协调全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前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专门成立“西夏墅镇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奚文荣、徐华云、李效军
组 员:何锦伟、吴志光、李建定、袁文明、虞中良
孙友才、张 云、谢 磊、巢中强、芮建民
李忠顺、蒋琴芳、兰红娟、戎建飞、张 军
张永伟、祁兆明、陈益新、薛建明、徐 健
张锁玉、汤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袁文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有王涛、蒋小新、王豪、梅洁、徐华娣,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以盈利为目的,在本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从事以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课程辅导培训、托管等服务的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
四、整治任务
1.查清底数。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以现有数据(见附件1)为基础,开展调查摸底,逐一核对。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事端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排查出来;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台账全、底数清、情况明。
2.排查隐患。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全方位排查,找出隐患,发放《安全告知书》(见附件2)。重点查找日常管理、治安防范(三防)、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方面的隐患,重点防范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拥挤踩踏、暴力恐袭等恶性事故、案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加强对学校出租场所安全监管,突出治安、消防管理,防止承租方利用出租场地从事违法行为、从事影响学校安全的行为、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健全安全防范应急机制。
3.分类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开展联合整治。(1)对于无证培训机构,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同时督促此类机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责任到人。对于既不能保障安全,又拖延而拒不整改的,要采取综合措施,镇、村(社区)联合依法取缔。(2)对于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苏教基[2017]17号)文件精神,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转变一批”的原则,采取“关”、“转”、“并”、“建”等方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镇、村(社区)予以关停,并妥善分流在幼儿园。在确保安全符合看护点标准(附件5)的前提下可以临时设置学前教育看护点,发放学前教育临时看护点公示牌。临时设置的学前教育看护点,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对符合基本办园要求、有条件取得办园许可证且符合教育规划的非法儿童托管点,由公安部门指导其按照校园安防建设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改到位后及时办理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园。
五、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全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整治专项行动的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综合整治的相关报道工作。
政法中心: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信访维稳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建管中心:协助做好幼儿园(托幼点)及教育培训机构的校舍安全鉴定,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建筑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
城管办:负责对办学机构的广告设施及周边环境卫生、流动摊点等进行专项整治及管理。
社服中心:牵头做好全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整治工作,并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汇总整理,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卫生院:负责检查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及其他相关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监督管理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指导、督促限期整改的办学机构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法处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学机构;依法处罚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办学机构。
安监办: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举办人员、场地出租行为、安全设施和周边环境等进行综合执法及相关工作,开展不定期抽查。对办学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检查、监督。
交警中队:负责检查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对学生家长发放《温馨告知书》,说清说透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场所消防通道和设施不全,卫生防疫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专业资质缺乏等情况,引导家长到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托管机构接受服务。
各村(社区):做好前期摸排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同时负责做好居民的宣传解释及疏导等相关工作。
六、整治步骤
1.核查整改阶段(2017年12月8日前)。根据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整治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集中核查。按照边查边改、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解决。一类是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二类是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落实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期内的安全保障措施;三类是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坚决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针对摸底排查、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告知书》(附件2),指导和督促限期整改,填写《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排查整治清单》(附件3),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实行一校一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治清理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学、办园或看护点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继续办学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关停。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避免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4.总结公告阶段(2018年1月19日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好《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4),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汇总整理,写好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并接受整治情况的抽查。要把清理整顿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有关情况发布公告,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到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托管机构接受服务。
5.巩固成果阶段。镇组织派出所、建设、安监、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建立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建立完善通报会商、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本次行动确定的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治成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定期分析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长效机制,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6.经验推广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镇无证培训机构及非法儿童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全镇整治工作总结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做法,表扬先进。
七、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落实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排查整治,弄清楚数量,查清楚安全隐患和防控薄弱环节。涉及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工作,落实行动措施。
2.细化任务,抓实环节。要把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稳定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切实将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到部门、落到单位、落到岗位、落到人员,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管,有人负责。
3.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紧扣省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统筹协调,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深入分析研判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安全隐患和稳定风险,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整改措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主动建议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和稳定风险突出的机构,依法关停。对一时无法关停的机构和场所,要加强监管整治,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对将房屋、场所出租给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的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处罚不符合房屋、场所出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4.加强督办,压实责任。要加强督办,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无证培训机构、非法儿童托管机构,采取综合整治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