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为完善全镇统计、财务报表的上报制度,切实做好统计、财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镇经济运行情况和依法上报各项统计财务数据,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规模工业企业统计报表必须自行在国家一套表网络平台上直报,其他企业自行申报纸质报表。根据常州市统计局文件精神,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统计实务、统计法、财经法律法规等)。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在网上培训、答题。
二、考核要求
1.规模工业企业每月网上直报统计一套表。不实行网上直报每次扣5分,该项满分30分。
2.上报的及时性。统计报表(产值、能源、投资等统计)于次月3日前上报,财务报表于次月15日前上报(每月8日左右集中审核汇编),季度报表根据国家开网时间再定,及时上报的单位每月得4分,该项满分为20分。
3.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完整、准确汇总统计、财务数据,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的每月得4分,该项满分为30分。
4.全镇所有“四上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统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全镇范围内的统计、财务业务培训会议,不参加一次,且不请假的扣3分,扣满10分为止。
5.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年各类统计年报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后送达到镇统计部门。缺少一个专业扣5分,扣满10分为止。
三、考核办法
1.目标责任制考核
各工业企业统计、财务数据作为政府考核、奖惩、评先的直接依据。
2.业务考核
为规范各工业企业财务统计管理,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上年度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纳税销售为准)收取统计、财务考核费1000元/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单位收取财务、统计考核费600元/单位。该项经费用于年终考核兑现。为便于统计财务报表汇编、复核,及时贯彻财务、统计、税务等有关方面精神及举办有关培训活动,收取财务汇编会务费400元/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企业自愿交费的原则。对上年度销售在2000万以上并缴纳年度考核费的企业,实行匹配奖励500元/单位。
四、本考核办法自2018年1月份实施,镇统计站具体负责解释与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