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 常州市新北区“十三五”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已经区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 常州市新北区“十三五”城乡社区发展规划
为推动全区城乡社区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 常州市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常州市民政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我区城乡社区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未来五年全区城乡社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全区上下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显著。出台并完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该行动计划被评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一等奖。配套出台11个文件,召开5次大型现场推进会,顺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全覆盖、户籍管理“一元化”全覆盖、社区服务“一体化”全覆盖、长效管理“信息化”全覆盖,为全区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区域优化基本完成。全面实施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工作,2013年,将当时全区149个行政村、45个社区优化成48个行政村、60个社区。村平均人口由1801人增加至3208人,村域平均面积由3.8平方公里扩大到5.2平方公里。新建或区域调整的28个社区,平均居民户数达2793户。区域优化工作使村、社区交叉共存、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减负增效”全力推进。按照“停、减、并、转、限”原则,取消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和设置不科学的指标项目23项、取消创建达标评比活动32项、取消社区盖章证明60项。全面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制,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政社互动”工作,按照“两份清单”和“一份协议”组织开展自治工作。
四是和谐社区建设成果丰硕。“十二五”期间,“政社互动”全面覆盖,基层自治能力明显增强,第十届村委会和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社区信息化“四级联动”试点率先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为100%。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积极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期,是持续深化改革、加速创新驱动、促进产城融合的攻坚期,也是城乡社区发展整体跃升、大有可为的重要时期。区委、区政府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对外开放、改革创新、产城融合、生态立区、民生幸福“六大战略”,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率先示范的产城融合先行区、包容共赢的开放合作引领区、人人向往的和谐幸福宜居区。全区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的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民生诉求等面临着深刻变革,也给城乡社区建设带来诸多挑战:城乡社区建设资金保障压力加大;社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仍然存在;社区的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社工的专业化水平总体不高;社区信息化工作有待提升;民众对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有更高的要求与期待。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构建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参与。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设计、服务供给和绩效评估,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统筹城乡。统筹城乡社区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和产品供给,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坚持创新引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巩固社区现有设施,完善现有制度,依靠机制创新、技术迭代和动能转换,推进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
4.坚持资源整合。最大限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合各类资源,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供给;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服务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组织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形成网络联通、应用融合、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有效提升以城乡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全力提高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多元共治。
专栏一:常州市新北区“十三五”城乡社区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规划目标
1.社区规模
社区规模科学合理
2.高标准和谐社区创建
100%
3.城镇社区服务用房
面积达700㎡以上,平均达1000㎡
4.农村社区服务用房
面积达500㎡以上,平均达700㎡
5.社区干部办公用房
面积控制在社区用房面积的20%以内
6.镇(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建设率
7.45周岁以下城乡社区社工持证率
95%
8.城乡社区社工人均年收入
达到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
9.城乡社区信息化工作覆盖率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以规模调整为契机,推进城乡社区科学发展
1.修订城乡社区规划。2017年,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原则,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规划分局、各镇(街道),以城镇社区为重点,全面科学规划全区“十三五”期间城乡社区的数量、规模和范围,避免社区规模过大、过小等不合理现象。
2.做好社区规模调整。城乡社区数量规划后,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规模调整计划,然后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规模调整工作。调整过程中,重点做好社区用房的配备、社区干部的选聘、社区网格的划分等工作,力争做到社区边界分明、规模适度、走向合理、配套完善、服务便捷、管理方便。
3.建立规划长效机制。按照全区城乡社区规划,在征求区民政部门和所在镇(街道)意见建议基础上,对照社区建设面积、位置、结构等要求,严格开展土地出让、安置房建造、小区规划建设等工作,确保社区用房及时按规定的位置和面积进行交付。
(二)以设施建设为基础,加强居民服务平台建设
1.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高标准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指导各镇(街道)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规划条件,倡导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体。城镇社区按照不低于700㎡、农村社区按照不低于500㎡的标准建设。对城乡社区功能进行科学布局,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活动融入综合便民服务片区、单项便民服务片区、文体活动片区、教育培训片区和主要干部办公片区,鼓励资源共享、一室多用。各功能片区内按照公共管理服务站、社会组织工作站、居民活动站进行准确定位。支持发展实体性社会组织;支持在社区用房一楼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置残疾人、老年人服务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红白喜事办理场所,开展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至2020年,高标准城乡和谐社区创建率达100%。
2.完善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巩固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研发手机APP、开通微信公众号、建设社区微网站,发挥“四级联动”平台作用,力争2017年实现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全面运行。积极争取平台功能扩展试点,力争2018年2个镇(街道)完成平台功能扩展试点,2020年实现平台功能扩展全覆盖。
3.建立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拓展公共事务功能,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为城乡社区培育社会组织、建设服务平台提供借鉴样板。2017年至2020年,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50%、70%、90%和100%。
(三)以基层党建为核心,促进村民(居民)自治
1.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大力推进“582”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组织为城乡社区谋发展、为居民办实事紧密联系,将党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发展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服务考评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镇(街道)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兜底管理,加强党组织组建和联系服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覆盖率、单独组建率显著提升,党的工作动态保持100%全覆盖。
2.深化村民(居民)自治。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认真做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积极鼓励民主选举向直接选举和一次性直接选举(海选)发展。通过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协商会、居民代表会等形式实现民主决策。在监督的渠道和公开的手段上与“互联网+”时代同步,实现重要的村务(居务)工作公开透明。
3.推动基层民主协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倡导协商精神、培育协商文化,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意见。分类探索不同类型社区居民责任共担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基层群众开展协商活动。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个村、1个社区进行民主协商试点工作,探索民主协商的内容、主体、形式、程序,规范结果运用。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全覆盖。
(四)以“减负增效”为目标,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建立政府部门协助机制。全面实行“政社互动”和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制,积极采取检查督办、批评通报、绩效考核等措施,切实巩固近年来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成果。采取领导挂钩基层、部门联系社区、群众评议政府部门和绩效考核等办法,建立各级各部门协助机制,牢固树立政府部门为城乡社区服务、城乡社区为居民服务的理念,激发城乡社区工作活力。
2.完善社区自我管理机制。组织城乡社区党员干部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团体,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有效服务。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围绕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协商活动,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基金,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制。
3.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业务培训等方式,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快速、高效、健康发展。重点培育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10类社会组织:婴幼儿活动益智类、青少年教育培训类、老年人居家养老类、残疾人关爱帮扶类、辖区治安调解类、文体活动类、劳动就业类、法律咨询类、家政维修类和才艺展示宣传类。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动员驻社区单位在开放活动场所、提供资源支持、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履行共建责任。大力扶持在村(社区)社会组织站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积极引导城乡社区建立实体性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日常性活动或服务。
(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现城乡社区有效治理
1.开通居民需求调查通道。通过问卷调查、居民座谈、工作分析等方式,及时了解广大居民利益需求。将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精准把握城乡社区建设的工作方向。
2.深入开展网格化精细管理和服务。深入开展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出台《全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意见》,健全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有效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社区服务等多种网格。建立专职和兼职网格员相结合制度,加大网格队伍建设,配套网格内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网格内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规章制度,有效实现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和高效化。2017年,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选择1个街道进行试点;2018年,在城区3个街道推行;2020年,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全区覆盖。
3.提升社工为民服务水平。采取基层推荐、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下派、人才引进、民主选举等方式方法,推进社工队伍建设。开展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实务技能培训、技能大比拼等活动,提升社工职业化、专业化水平。2017年起,45周岁以下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社工取得初级以上社工证书比例每年提高20%,至2020年均达到95%。提升社工队伍薪酬保障水平,畅通社工晋升渠道,至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社工平均待遇达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以社区共治为突破,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成效
1.建立多元共治机制。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主要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为依托,以联席会议制度为纽带,发挥社区各类组织作用,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召开社区“多位一体”联席会议,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社区各类问题,发挥居委会对小区业委会指导、监督作用,不断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2.健全考核引导机制。镇(街道)负责建立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协调机制,指导、协调解决当前社区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居民满意度。社区居委会协助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促进物业管理有序发展。物业公司尚未覆盖的安置小区,由镇(街道)实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区房管局负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解决社区工作难题。区房管部门指导镇(街道)解决当前社区物业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居民满意度。业委会(物管会)负责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促进物业管理有序发展。物业公司尚未覆盖的安置小区,由镇、街道成立物业服务部门直接管理。要将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相结合,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常规管理服务期间,镇(街道)、村(社区)要学习掌握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在物业管理公司退出后,成立物管组织维持长效物业管理。
专栏二:新北区城乡社区发展“十三五”期间主要目标进度表
序号
主要目标
年度完成计划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社区规模调整
拟定方案
调整到位
动态达标
2
高标准城乡和谐社区创建
25%
50%
75%
3
城镇社区用房700㎡以上,农村社区用房500㎡以上
70%
80%
90%
4
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5
45周岁以下城乡社区社工持证率
40%
60%
6
社工平均待遇达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
7
城乡社区信息化
100%达市要求,并在2个社区进行试点功能拓展
试点扩大至2个镇(街道)
全面进行新功能推广
巩固和完善
8
城镇社区社会组织达10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达5个
城乡社区分别达6个、3个
城乡社区分别达8个、3个
城乡社区分别达9个、4个
城乡社区分别达10个、5个
9
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选择1个街道试点
城区社区全面推行
扩大至50%的镇推行
全面推行
10
民主协商制度
选择1个村、1个社区进行试点
30%的村(社区)推行
60%的村(社区)推行
100%的村(社区)推行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制。由区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区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定期会商研究涉及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针对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不同情况,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实施部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将城乡社区建设成效纳入对镇(街道)、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健全与城乡社区发展相匹配的预算安排机制。通过社会资本投入、集体资金投入、慈善捐赠,多渠道筹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
3.强化责任落实。本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指标要定期检查、落实到位。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