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4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瑞全副食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食品;
2、免于处罚。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瑞全副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NCF161R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郑晓雨
处罚结果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金钱菇(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批号为C 20161101 709)2袋和香菇(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批号为C 20170120 710)1袋;
2、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17年7月26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8月1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