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63号
案件名称
常州鲜乐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食品;
2、免于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鲜乐惠超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973U1A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225198712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伟国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依法没收剩余2.872kg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欣欣”牌“纤丝物语蛋糕” (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20160901,制造商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
处罚生效期
2017年9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0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