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70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卫生院使用不合格药品案
处罚事由
使用不合格药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药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
16065732042181014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虞中良
处罚结果
1、对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处罚款3596元。
2、没收上述中药“白及”共890克。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1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1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