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7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西夏墅爱尚家家乐副食品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处罚种类
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西夏墅爱尚家家乐副食品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471514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晓勇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1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2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