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85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逸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景花苑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处罚事由
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逸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景花苑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17956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振华
处罚结果
1、警告;2、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2月25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月1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