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10084号
案件名称
常州爱索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智能卡终端机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智能卡终端机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爱索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薛建良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生产的爱索智能卡终端机5台;
2、并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96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2月25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