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02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小土豆母婴用品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商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商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不合格商品;
2、 没收违法所得;
3、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小土豆母婴用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60861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小玲
处罚结果
1、没收不合格儿童推车(型号LS-2R)一辆;
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3、并处罚款336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2月8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2月2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