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10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正诚建材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商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商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正诚建材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32593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志芳
处罚结果
1、处13000元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罚没款合计1405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1月27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2月11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