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7]00119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尼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处罚事由
商业贿赂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尼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598560458F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孝坤
处罚结果
1、没收当事人采用财物进行贿赂以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所得204772元;
2、处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24772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7年12月21日
处罚截止期
2017年1月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