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00001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富艾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富艾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45573807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金鹏
处罚结果
处广告费用四倍罚款24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11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月2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