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00002号
案件名称
常州酷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酷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NG2U46Y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卓立
处罚结果
1、没收当事人广告费用收入人民币10400.00元,上缴国库;
2、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2月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