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00003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美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宣传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案
处罚事由
宣传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美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323882765R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哲
处罚结果
1、没收广告费用1500元;2、处2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3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19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2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