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00005号
案件名称
郑建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产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郑建方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308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标有“TOYOA”标识的大灯底座等汽车配件(具体型号数量详见常高新市管强字〔2017〕1200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第12008号清单);
2、处罚款8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2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