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1000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虞继生水产商行销售不合格鳜鱼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合格鳜鱼
处罚种类
1、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虞继生水产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40249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虞继生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12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月2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