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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0037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万河机电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处罚事由
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万河机电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677615066L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叶慧慧
处罚结果
1、处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5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6月1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