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004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新桥杰婷副食品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商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新桥杰婷副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412686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0322197409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有“江小白”白酒48瓶;2、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5月25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6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