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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13号
案件名称
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阻燃电力电缆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阻燃电力电缆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50236708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红卫
处罚结果
1、处罚款5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5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6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