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北区孟河伯特利百货超市国抽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2018年4月12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香肠进行2018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香肠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于2018年5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测中心编号为(2018)CZ-L-M0380的检测报告,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对报告没有提出异议,同日我局启动核查。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香肠;生产单位:南通亚龙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
我局于2018年5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测中心编号为(2018)CZ-L-M0380的检测报告,同日,我局启动核查。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次香肠已无库存。
三、企业采取措施
当事人接到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测中心编号为(2018)CZ-L-M0380的检测报告后,立即按照要求进行进货查验的检查,核查供货商资质和进货及销售台账。上述香肠为当事人于2018年3月20日从南通亚龙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该批次产品共购进20袋,每袋进货价为2.88元。销售时每2袋为一组进行销售,每组的销售价格为16.8元,到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售出5组(10袋),该店工作人员自行食用3袋,剩余7袋因临期已退回生产商。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香肠的进货单据、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等材料。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