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0024号
案件名称
邱佃文无照经营案
处罚事由
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4号)第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邱佃文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72119851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处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4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5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