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69号
案件名称
宋飞无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无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宋飞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513437197906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处罚款40000元;
2、没收上述汽车用品,共计5265只;
处罚生效期
2018年7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8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