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34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薛家順园苏杭物美商贸加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薛家順园苏杭物美商贸加盟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58053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32501199212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红伟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经营的双汇盐方香肠5个;
2.处罚款伍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6月5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6月2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