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40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永青日用百货店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龙虎塘永青日用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P4MJE9E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111964082*****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桂琴
处罚结果
1、没收“澳洲healthy care HC牛初乳粉”、“BLACKMORES GLUCOSAMINE(维骨力)”、“BLACKMORES BIOC CHEWABCE(维生素C)”、“Nature’s Way Instant Natural Protein(蛋白粉)”各1瓶;
2、处罚款51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2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6月21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7月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