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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51号
案件名称
常州伊沃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皮肤吻合器”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皮肤吻合器”
处罚种类
1、没收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皮肤吻合器”;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伊沃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96101199E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白宝宏
处罚结果
1、没收上述“一次性使用皮肤吻合器”(型号:YPH-W-35,批号:1706YP35W-05)1465支;
2、处以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375000元整(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8年7月12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7月2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