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易购省抽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5月8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350g海苔牛角”进行2018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350g海苔牛角”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我局于2018年6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编号为CZ2018SS0012的检测报告,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对报告没有提出异议,同日我局启动核查。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海苔牛角;生产单位:常州冠娃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
二、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
我局于2018年6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编号为CZ2018SS0012的检测报告,同日,我局启动核查,由于进货数量少,且已全部销售完毕,货架上已经没有库存和现货。
三、企业采取措施
当事人于2018年4月28日从常州冠娃食品有限公司购进“350g海苔牛角”,销售了15盒(含检测机构买样抽检)。当事人在我局送达检验报告后,将情况汇报给特易购总部,并按照制度进行了自查。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