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6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小河纳圣生活用品超市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服装产品;
2、责令立即整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小河纳圣生活用品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320411MA1TKGEW9T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金凤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10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8月2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