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579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美璨珠宝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美璨珠宝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62882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盛建明
处罚结果
1、没收不合格产品3件。(金镶玉贴金挂坠2件、足金999挂坠1件)
2、处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8年8月7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8月2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